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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新闻网讯 我省工商部门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, 采用新制定的《二手车买卖合同》。新采用的《二手车买卖合同》将增加“车辆状况说明书”。
据了解,新制定的《二手车买卖合同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,买卖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的。它涵盖了二手车交易中的车辆基本情况;车辆价款、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、方式;车辆的过户、交付及风险承担;双方的权利和义务;违约责任;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;合同的生效和其他约定等8个方面的内容 。 (见习记者 廖晓生 记者 陈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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